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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多县人民法院 关于实施“十二五”审判法庭建设规划有关情况的 调 研 报 告
  发布时间:2014-05-16 21:18:05 打印 字号: | |

 称多县人民法院

   关于实施“十二五”审判法庭建设规划有关情况的

                  调 研 报 告

    根据玉中法(201224号《关于调查玉树两级法院审判综合楼建设有关情况的通知》精神,结合称多县实际情况,对实施“十二五”审判法庭建设规划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设计划、工作措施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

  1. 实施“十二五”审判法庭建设规划方面。

    2005年国家投资180万元修建了审判综合大楼(占地约为0.8亩,总建筑面积1262),其中大小两个审判法庭约140㎡。20104·14大地震后,修建投入使用的审判综合大楼受地震影响,被省上地震建筑专家评审组鉴定为三级危房,可在加固后方可使用。在灾后重建中,按省、州、县重建规划,县法院将选址在县城查拉沟新建,由中央投资1060万。新建审判综合大楼(框架结构三层楼房),总建筑面积为2998㎡(属灾后重建项目)。新建的审判综合大楼土建基础工程现已完工,预计今年底可交工。新建的审判综合大楼总建筑面积中包括3个大小审判法庭的面积。3个大小审判法庭的面积达200㎡左右。新建的审判综合大楼竣工投入使用后,原有的审判大楼将由县政府无偿收回。

  2. 存在的问题、困难

    灾后重建规划时,对法院的新建审判综合大楼,从规划设计到基础施工,省、州、县各级政府没有详尽地对照法院“十二五规划”审判法庭建设要求投资规划立项。审判综合楼(包括审判法庭)建筑面积远未达到国家有关法院“十二五”建设规划的最低要求(总建筑面积不低于7000㎡的要求)。从新建审判综合楼的设计图纸来看,配套设施(水、电、暖)及绿化带工程将由地方政府统一设计施工建设。室内设施将以大楼总投资额的法定比例公开招投标统一购量(大约是40万)。大楼室内外设施建设完成后,估计也很难与国家有关法院“十二五”规划建设标准相符。我院新建审判业务楼在灾后重建规划建设时,曾向上反映过“十二五”审判法庭建设规划的落实和意见、建议。但国家对新建综合审判大楼投总资金额任务已确定,规划新建地址用地量无法满足需求,我院新建的审判综合大楼(包括审判法庭)只能以上面下达的规划审计要求施工,而无法更改。新建的综合审判大楼(包括审判法庭)从总建筑面积、设施标准来看,难以达到国家有关法院“十二五”审判法庭建设规划要求,也难以与今后审判工作发展需求相适应。

  3. 意见、建议

    为将来审判工作考虑。灾后新建的综合大楼(包括审判法庭)面积小、不符合“十二五”法院审判法庭建设规划要求,在规划、投资建设计划不能更改的情况下。我院建议,由上级法院出面协调,将现原审判综合大楼加固后及整个机关大院(占地约4.8亩),包括干警住宿平房432间在内)归法院所有,县政府不要在新建审判综合大楼竣工使用后收回。因县城建设用地紧张,以便法院在将来新建的审判综合大楼不能满足审判工作需求时扩建使用。新建的审判综合大楼在今年底竣工投入使用后,审判法庭室内设施建设方面,受县财政影响,配套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可能不是很大,建议上级法院在审判法庭室内设施建设上(包括电、暖、审判设备)加大资金投入量,以便更好地落实好“十二五”法院审判法庭建设规划要求,进一步搞好审判工作。

     

责任编辑:许述云